近日,苏州虎丘法院近日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被曝光在了地铁抓手上。 据观察,地铁抓手上曝光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,包含照片、身份证号码、家庭住址、失信情节、案号、以及警方联系电话。地铁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工具,每天人流量巨大,通过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印在抓手上,大大增加了失信人的曝光率,利于推进案情进展,早日“抓住”失信人。 据了解,被列入失信“黑名单”的被执行人,将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境,无法入住星级酒店,无法购买高铁车票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,无法购买飞机、列车软卧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;还将限制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或信用卡;其个人征信系统也将留下不良记录;刻意隐藏、转移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还可追究刑事责任。 什么样的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?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: (一)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; 比如贷款恶意不还款,长期拖欠借款。 (三)以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、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; (四)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; (五)违反限制消费令的; (六)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。 什么情形下被执行人不可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? (一)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; (二)已被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; (三)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,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; (四)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。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时效是多久? (一)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。 (二)被执行人以暴力、威胁方法妨碍、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,可以延长一至三年。 随着失信名单惩戒效力越来越强,附加的联动措施越来越多,许多法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作为执行案件的规定动作,使得不少并非“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”被执行人也被纳入了该名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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